2024年12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1 09: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北起东苑立交,南至鄞州大道

宁波世通南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北起现状东苑立交,向南沿现状甬台温高速两侧跨越宁波东枢纽,衔接鄞州大道快速路,全长约6.4km,采用“主线高架,分幅布置”建设形式。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02至2025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12-31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