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3 09: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6万台眼科仪器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中路(西)365号

宁波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中路(西)365号,拟利用已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8431平方米),新增光学件组装线、五金件、橡胶件组装线、电路板焊接线、电路板组装线等生产线,实施“年产3.6万台眼科仪器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建设。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12-03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