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085/2024-12422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鄞州区家电、家居及3C产品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2-27 23:45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
各镇、街道,区级相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年度衔接,推进2025年家电、家居及3C产品消费补贴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现就公开征集参与2025年鄞州区家电、家居及3C产品消费补贴活动主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与企业报名条件 1.在鄞州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销售企业(含实体经营门店、电商企业),主营家电、家居及3C产品销售业务; 2.自愿参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且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稳定的发放、核销消费补贴功能和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具备一定账期的垫资能力,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 3.具备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体系;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方相应授权(授权期限需涵盖2025年整年); 5.建立完整销售台账,按核销和审计要求,自愿接受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其交易真实性审查; 6.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具备和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对接的能力; 8.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并根据活动期间有关通知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已参与2024年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活动且未被审计部门审核发现存在套利行为的企业,补齐相关材料后,活动资格顺延,直接参加2025年鄞州区家电、家居及3C产品消费补贴活动。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审核通过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参与企业必须按照政策要求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并及时提交补贴申报资料,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参与企业需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活动正式开始时间以鄞州区商务局通知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574-89298736(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企业和区商务局各执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后不予退回。 1.2025年鄞州区家电、家居及3C产品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参与主体门店名录(附件2)。 3.2025年鄞州区家电、家居及3C产品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3) 4.营业执照(含门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品牌授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新申报参与活动的企业,需备齐前述全部纸质申报材料;2024年已参与的企业,需补交附件3和新增品牌相应授权等较上年有变化的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经企业注册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收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鄞州商务大厦607办公室;收件人:徐老师;电话:0574-89298736)。 (二)部门审核与名单公示 经企业注册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初审后,区商务局对报请材料进行终审,确定参与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征集的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一致。政策实施期间,综合评估企业情况,动态调整参与企业范围。 五、参与企业的责任和退出机制 1.参与企业应遵守省、市以旧换新工作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不接受预存和充值。 2.参与企业采取自愿退出政策,应向区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商务局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企业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3.参与企业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平台做好政策宣传,履行依法统计业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4.补贴品类根据上级最新政策进行调整。享受补贴的商品出现退货时,消费者支付的款项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不包括补贴资金;企业不得申报该项补贴资金,已获得的补贴资金原路退还。 特此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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