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溪镇、云龙镇、姜山镇财政审计办: 为确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顺利推进,根据区政府《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鄞州区农村污水治理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鄞政发〔2014〕104号)文件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接户补助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17〕124号)精神,经有关部门对相关项目的检查验收,现将2024年度第三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入户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塘溪镇上周村91.55万元、施村116.2万元、沙村63.2万元、大碧浦村38.5万元、育碶村68.25万元,云龙镇石桥村208.55万元、顿岙村59.05万元、甲村403.2万元、荷花桥村62.5万元,姜山镇杨家弄村121.5万元、阳府兴村187.2万元、姜南村185.25万元、陈介桥村407.9万元;合计需拨付补助资金2012.85万元。 请你收到后作“暂存款-213农林水事务”入账,并下设明细科目。同时,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制度及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4年度第三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入户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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