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甬公鄞通字〔2024〕0001号) | |||||||||||||||
发布日期: 2024-11-0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
BYZD07-2024-0001 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附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附件:1.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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