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78/2024-12351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商,质量监督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二批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
发布日期: 2024-11-28 09:17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
2024年7-8月,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的通知》(鄞市监[2024]55号)要求,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燃气灶具、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塑料购物袋、非医用口罩、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进行了抽检 。共抽检88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检17批次:家用燃气灶1批次、塑料购物袋1批次、食品相关产品15批次,经检测不合格1批次;流通领域抽检71批次:家用燃气灶10批次、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5批次、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2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2批次、车用汽油10批次、车用柴油7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3批次、塑料购物袋8批次、非医用口罩6批次、食品相关产品18批次,经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流通领域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 15.49 %。 抽检主要依据国家强制性、商品明示产品标准和宁波市鄞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进行检测判定。 针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生产销售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对消费者提出退货的,要求经营者负责退货。对于生产销售涉及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同时已将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产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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