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712/2024-12340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度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认定及专项补助资金公告 | |||||||||||||||||||||||||
发布日期: 2024-11-22 16:20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根据《鄞州区推进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鄞文广发〔2022〕86号)文件精神,经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专班验收评定,拟认定咸祥镇咸六村为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示范村,东吴镇天童村、姜山镇阳府兴村为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达标村。 现将2024年度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第一批试点单位拟认定名单及相应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受理电话:0574-89295242 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专班 2024年11月22日 2024年度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第一批试点工作补助资金兑现明细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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