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为民服务不缺位 法律援助解忧愁

发布日期:2024-10-08 14: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近日,黄师傅将一面写着“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鄞州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去年12月份,曹某驾驶电动车期间,因一辆违章停放的机动车阻挡视线,不慎撞倒了正在过马路的黄师傅的儿子黄某(年仅13岁),导致其胫腓骨下端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高昂的医药费、护理费,孩子的哭声,给这个普通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为此,黄师傅几乎借遍了亲朋好友,为了尽早还上借款,黄师傅尝试与电动车司机曹某、机动车司机储某沟通,希望能早日拿到赔偿款,却被几番推脱。

“我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我孩子他还这么小,请你们帮助我们吧!”正逢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各大医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黄师傅得知法律援助可以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便来到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倾听了黄师傅的请求,第一时间开通了“绿色通道”,并在当天指派了浙江世瀚律师事务所的黄志华律师。

接受指派后,黄志华律师仔细询问了黄某本人伤势情况、就医过程、住院情况、曹某等有无支付过相关费用、曹某与储某案涉车辆的保险情况等事实。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援助律师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法院的组织下,黄师傅、曹某、储某、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及援助律师均到场参加调解。调解初期,各方因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各执己见,各有诉求,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援助律师向法官解释了对方提出的赔偿标准的不合理性,同时向法官说明了黄某的年龄、目前的生活状况等,让法官对本案的案情及黄某的个人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援助律师也细致地为黄师傅分析案情,向其说明了通过和解结案的利与弊,若选择和解,金额会比通过诉讼裁判的金额预估减少7500元左右,但节约了诉讼的时间成本,减少了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和援助律师的努力下,几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曹某与储某当场履行,保险公司则承诺会在1个月内结清款项。近日,在黄志华律师回访中,黄师傅表示其已收到共计347611.85元的全部赔偿款,并连连向黄律师与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已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667件次,群众满意率达99%;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47件,挽回损失或利益约1187万元。下一步,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援助兜底”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法律咨询与人民调解线索互通机制,力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