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002969114/2024-11755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安排好2023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16:08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文件编号 甬鄞教办〔2024〕10号
正文内容

各直属单位、教辅室(中心)、学校(幼儿园):

2023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24年2月2日结束,2月3日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定于2024年2月26日开学。为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1.守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大关。进一步提高对期末和寒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建立健全“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分级管理、网格到底”的安全责任网络,层层传导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制度,确保岗位到人、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及时研究掌握阶段性风险特点规律,做好针对性、系统性、连续性的科学部署,强化履职尽责,圆满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并提前谋划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2.抓好校园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紧密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切实做好离校前和开学前对水、电、消防、食品、燃气、危化品室、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专项检查,细致落实防冻、防漏、防盗、防火等安防措施,严格落实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持续开展“1530”安全教育模式,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以交通安全、卫生健康、防火、防诈、防人身伤害、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踩踏、烟花爆竹禁限燃等为主要内容的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对家长的安全出行提醒、寒假生活安排和监护责任履行等宣传,关注重点人群,家校协力保障学生安全。

3.做好寒假学生健康成长指导工作。寒假期间,班主任和心导师要通过实地走访、线上交流等形式,做好针对性家访工作,了解学生心理状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养观念,帮助孩子合理制定寒假学习、锻炼、文娱计划,指导家长开展丰富有效的亲子陪伴和沟通,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正确交友交际等,积极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愉快的家庭情感氛围。对有严重心理问题、明显性格偏差、亲子关系不良、学业成绩波动大、严重网络成瘾等学生要进行重点家访,不漏一人;对家庭变故、经济困难、生理缺陷、特殊体质等学生,学校和心导师要给予人性化的关怀和帮助,增强其抗挫能力和自理自立能力,全面加强重点学生关心关爱工作力度,让每位孩子度过一个温馨有爱的寒假。

二、优化安排期末学业和寒假活动

1.合理布置好寒假作业。学校要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加强各学科作业统筹,严格控制假期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注重布置多样性寒假作业,如体育类、阅读类、劳动类、艺术类、综合实践类等寒假作业。督促学生在寒假期间学会时间管理,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

2.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坚持五育并举,组织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节日文化文艺活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突出思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各校要根据实际,密切家校社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抓好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工作

1.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出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严肃承诺践诺,严格责任追究,力求打造清正廉洁的教育环境,为教师执教、学生学习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2.严格执行“五不得”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寒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不得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竞赛选拔活动,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兼课,对教师开展假期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持续抓好反“四风”工作。春节期间,要紧盯易发多发问题正风肃纪,加强对学校、单位食堂等内部场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公款支出费用报销、津贴补贴福利发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突出问题。要紧盯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查“酒驾”“醉驾”问题,严肃查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礼品票券、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

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保持值班电话通讯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运转。落实1名带班领导和1名值班员,带班领导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员白天要在单位值班室值班值守(有寄宿生的学校要落实24小时的值班制度)。

各学校、幼儿园值班期间要注意对重点部位的巡视,并做好记录,要认真履行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和带班、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春节期间值班安排报各教辅室(中心),各教辅室(中心)将值班表汇总后发给局办公室孙江川(672026)。局办公室将对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