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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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省、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五乡镇“三举措”部署“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其他相关条线领导直接抓。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本镇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全面发动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加大整治力度。落实“七个一律”刚性措施: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住人合用场所不符合要求或者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的,一律予以清理;“九小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一懂三会”要求的,一律组织实操实训。
三是注重宣传培训。充分利用镇消防宣传培训体验室,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了解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常识,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广泛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窗及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传播“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安装防盗窗的火灾危害性和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重要性,全面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推动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制发一批“小火亡人”火灾警示教育片,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火灾隐患突出的“九小场所”,形成舆论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