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78/2024-11562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鄞州区企业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1-10 16:04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23年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3〕10号)以及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联合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鄞州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鄞市监〔2023〕81 号)文件精神,2023年企业知识产权资金奖励申报工作开始实施,具体内容分别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奖励、专利转化奖励、专利领军企业奖励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和申请材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奖励 (一)奖励条件 2023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的企业。 (二)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奖励的需提供以下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二份): 1.鄞州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等其他有关材料; 3.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专利、商标)。 专利转化奖励 (一)奖励条件 2023年鄞州区内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向鄞州区内企业进行专利许可的,对许可方进行奖励。 对当年度为鄞州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超过40家,质押知识产权达200项且知识产权质押金额超过10亿元的银行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奖励。 (二)申请材料 申请专利转化奖励的需提供以下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二份): 1.专利转化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专利许可合同; 3.专利许可清单; 4.专利许可备案证明。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奖励的银行需提供以下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1.专利转化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知识产权质押清单; 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 4.贷款拨付或到位凭证(银行借款借据); 5.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专利领军企业奖励 (一)奖励条件 专利领军企业奖励,对年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大、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总数大且已有专利在本地产业化的企业进行奖励。分为三个档次,A级,为年新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量20件(包含本数,下同)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0件以上的企业;B级,为年新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量1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0件以上的企业;C级,为年新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量5件(包含本数,下同)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0件以上的企业。领军企业必须已有专利在本地产业化。新获得的发明专利数据2023年1月至12月份累计数据。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以2023年底数据计算。 (二)申请材料 申请专利领军企业奖励,须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鄞州区专利领军企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 ); 2.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复印件; 3.新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 4.发明专利拥有数清单(自制表格形式); 5.其他有关材料。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一)奖励条件 我区企业单位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后,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差奖励。 (二)申请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须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鄞州区知识产权示企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复印件; 3.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情况证明。 二、申报程序 由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向各市场监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各相关市场监管所提出初审意见,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统一受理。 三、申报审核 申报受理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将对所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进行实地审核。 四、奖励确定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提出奖励建议,提交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查确定。通过审查确定的项目,按要求上报上级审核和公示,再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奖励文件。 五、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10日。 联系人:倪成刚 联系电话:0574-89296409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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