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民工工资遭拖欠? 法律援助帮讨血汗钱
一、案情简介
腿部残疾的外省农民工鲁某某于2021年下半年入职宁波市鄞州区某服饰有限公司担任服装制版师一职,月工资5000元。在发放工资的过程中,该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每月仅支付1000元至2000元不等,承诺剩余工资后期补发。2023年春节后,公司仍未兑现承诺,鲁某某无奈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经劳动部门处理,该公司最终出具了一份书面欠条,载明截至2022年底,尚欠鲁某某工资5万余元,但鲁某某实际未得到款项。2023年5月,鲁某某到宁波市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讨回血汗钱。
二、办理过程
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原则,为残疾人鲁某某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维权服务,并指派浙江三港律师事务所葛林律师为其进行诉讼代理。葛律师在线上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调查发现该公司已被多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如鲁某某凭欠条起诉该公司,即便胜诉也无法拿到工资欠款。后经调查,该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曾某,律师立即准备起诉材料,将公司和曾某列为被告诉至法院,同时向法院告知鲁某某系残疾人且生活困难,请求法院为鲁某某开通绿色通道。虽然公司和曾某承认拖欠鲁某某5万余元工资,但表示目前没有履行能力,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鲁某某的讨薪之路再一次陷入僵局。律师申请法院对曾某实施司法拘留,曾某随即请求调解,并表示履行能力上限是45000元,如若协商不成,甘愿司法拘留。考虑到强制执行难的现状,以及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等不利因素,律师本着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三、调解结果
曾某亲友自愿代曾某支付鲁某某工资45000元,当场支付完毕,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四、案件点评
本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残疾农民工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