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部门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002969771/2023-112819
组配分类 部门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部门负责人解读】鄞州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夏国芬解读:《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03 10:03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政策原文:【清理结果】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解读人: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夏国芬

解读时间:2023年9月3日

近日,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6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23年7月31日前,以鄞州区司法局名义发文,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确认有效继续保留的19件,废止的5件,并将《鄞州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予以公布。

四、实施时间

2023年9月2日

五、咨询电话

0574-8918947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