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7 14: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部新城分院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8〕34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浙卫发〔2019〕39号)和《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浙中医药〔2023〕7号)要求,经现场报名、资料初审等程序,对初审合格的蔡金和等22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 日—2023年10月9日。

4、联系方式:鄞州区卫生健康局(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举报电话0574-87418657、0574-87418688,传真:0574-87418602。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公示.docx

        附件-2023年初审合格名单(多年实践人员).xlsx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