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002969122/2023-11164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物价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调整鄞州区春晖佳苑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租金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07 15:23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文件编号 鄞发改价格〔2023〕25号
正文内容

宁波市鄞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春晖佳苑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的请示》已收悉。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76号)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本、市场租金水平以及个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调整春晖佳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春晖佳苑住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总建筑面积639.22平方米,公租房共计11套。住房进行简单装修,配备厨、卫设备。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在基本租金基础上,结合楼层、朝向差价率计算确定。

(一)春晖佳苑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为内套每月每平方米16.6元(建筑面积)。

(二)楼层、朝向差价率标准由你单位分别按照各幢、各楼层差价代数和等于零或接近于零的原则合理制定。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