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1 17: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z-2003-23-02946

马仁娣

姜山镇东西郑村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