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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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z-2003-23-02946 | 马仁娣 | 姜山镇东西郑村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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