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陈贤俦、陈贤伦)

发布日期:2023-08-21 17: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1

陈贤俦

姜山镇走马塘村

批准拨用

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

24.12平方米

24.12平方米

2

陈贤伦

姜山镇走马塘村

批准拨用

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

8.62平方米

8.62平方米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姜山镇华山路169号)

联系电话:0574-8807101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