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李奋成)

发布日期:2023-08-21 17: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1

李奋成

东钱湖镇俞塘村

宅基地使用权

批准拨用

农村宅基地

33.73平方米

33.73平方米

1

李奋成

东钱湖镇俞塘村

宅基地使用权

批准拨用

农村宅基地

159.88平方米

150.39平方米

2. 公告期:15个工作日

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钱湖镇玉泉南路302号

联系电话:0574-88361328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