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7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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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号 | 抵押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20696号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 | 史燕 |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吴韵山水苑4幢5号501室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