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司法局二〇二三年七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二〇二三年八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7-25 09: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一、二〇二三年七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办公室:筹备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完成“十大攀高”项目半年度自评。

2.秘书科:完成镇(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筹备全区政法系统营商环境宣讲。

3.政治处: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半年度总结自查;落实机关党建自查;配合开展妇儿两规中期监测。

4.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项目合同及结算;制定社区矫正亚运安保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矫正对象列撤管及风险隐患的排查。

5.复议应诉科: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调解工作;做好行政诉讼应诉、答辩工作。

6.行政执法监督科:完成全区行政裁决工作情况调研;完成市场监管领域办理企业合规工作指引的联合发文工作。

7.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法治案例;在法治实践中心开展“彩虹计划”——2023年暑期红领巾法治课堂。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纠纷化解法治化试点评审工作;完成2023年度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

9.律师工作科:计算并下拨2023年度基层律所党组织工作经费;指导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第一届选举工作。

10.法律援助工作科:检查市域内100%通办落实情况;筹建91497部队法律援助站。

11.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落实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签到率措施。

二、二〇二三年八月份工作安排

1.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办公室)

2.开展百人法治督察员选任培训工作;(秘书科)

3.开展人事档案审查,完成人事录用、转正相关事宜;(政治处)

4.落实社区矫正电子卷宗应用;(社区矫正管理局)

5.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应诉答辩、出庭工作;(复议应诉科)

6.在姜山镇挂牌建立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站,并完善相关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科)

7.组织全区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执法监督科)

8.开展“法律明白人”数智普法场景应用立项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9.指导做好“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和申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0.做好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审批注册工作;(律师工作科)

11.落实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设事项限制改革;(法律援助工作科)

12.排摸区域内公证和司法鉴定总体状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