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曝光

发布日期:2023-06-07 10: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1.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立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4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立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员工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亿达木塑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3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宁波亿达木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对生产车间和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益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11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益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员工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