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6-05 08: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1.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丰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3日,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丰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对生产车间、安全台账 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三十五条之规定;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第九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4.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欧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04月28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欧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对车间,办公室等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第九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利亚雅妍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7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利亚雅妍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对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第九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