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78/2023-11046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听证告知书(鄞)冒告字〔2023〕第75号 |
发布日期: 2023-06-30 16:44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
宁波泰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宁波泰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21日变更(备案)登记过程中,王涛的股东、监事系冒用的身份信息取得(备案)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备案)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王涛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司法鉴定意见书、公安证明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拟撤销王涛在宁波泰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的身份。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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