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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
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 02 18:2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现将《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

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2日

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落实《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政办〔2023〕14号)、《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群众“老有所养”需求,以“三个体系”建设为抓手,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着力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鄞有颐养”幸福民生品牌,为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区域示范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更加健全,广覆盖的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充分,高效能的养老服务管理更加精准,构建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全方位场景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智能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我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发展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老有康养”区域范例。

——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社会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不断健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的基本物质保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类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重点人群保障更加有力。实现特殊困难老人社区日巡访探视率10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集中供养100%,重点保障老年人群意外险实现全覆盖,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适度扩面。

——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扩大普惠养老服务网络,每个街道(镇)建有1个以上具备居家助餐、上门服务、机构托养、区域指导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5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支持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相融合,发展居家社区照护机构,推进专业养老机构延伸居家服务。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双倍增”计划,2027年助餐服务老人数较2023年翻番。康养联合体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保持100%。

——完善养老行业监管。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迭代升级高频应用场景。智能监控覆盖所有养老机构,智能服务终端覆盖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广智慧养老技术与设备,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老年人权保障更加充分。

三、工作任务

围绕“三大体系”:筑牢兜底保障体系,让老年人“养得起老”;夯实普惠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养得到老”;构建多元发展体系,让老年人“养得好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任务。

(一)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以全覆盖为目标,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困难群体为重点,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各类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试点,实现养老待遇的多元化。(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二)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改革。做深坐实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全区户籍总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5%以上。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进一步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强化全流程服务监管,推动护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8万以上,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三)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出台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为重点,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高龄津贴、老年人意外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老年福利制度。通过“爱心卡”、“敬老分”、套餐包等创新方式优化养老服务补助。探索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老年认知障碍全周期照护服务体系。持续开展结对帮扶“海岛支老”行动,推动山区助老、文化支老行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开展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制定实施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加强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2023年新(改、扩)建2家公办养老机构,其中建成1家。2023、2024、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数分别达24张、25张、26张;到2027年,持续提升认知障碍老人照护质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五)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功能提升行动,优化充实助餐、助洁、助学、助急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内容,推动建设具备居家助餐、上门服务、机构托养、区域指导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一体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运行。未来社区(乡村)应当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鼓励建设小微型养老机构。贯彻执行新建住宅小区按规范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落实“四同步”要求统一交付镇(街道)使用。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双倍增”计划,到2027实现老年助餐机构和老年助餐人数“双翻番”,2023-2027年,助餐村(社区)覆盖率和覆盖人次分别达75%、80%、85%、92%、95%和60万人次、73万人次、86万人次、93万人次、100万人次。推进社区公共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持续推进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设施环境。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多种形式“敬老月”活动,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27年建成30个以上。(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抓好养老机构食堂达标。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和管理能力提升。到2023年,全区养老机构食堂持证率、量化等级AB级比例分别达100%、80%以上,建成16家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2024-2026年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AB级比例和“阳光厨房”建成率均分别达到70%、80%、90%,到2027年,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全面消C,大中型养老机构智能“阳光厨房”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

(七)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能力。持续推进养老护理专项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家庭养老照护者1300人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150人次、老年认知障碍护理30人次。2023年增加持证养老护理员128人,2024-2026年全区每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30人以上,到2027年全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超过40人。落实养老护理员特岗津贴、入职奖补和竞赛激励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八)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认证。建立养老服务认证制度,基本形成“标准+认证+采信”的养老服务认证模式,培育一批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标杆机构。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2023—2027年,全区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数分别达1家、2家、3家、4家、5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九)深化医养康养结合。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深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口保障常态化机制,实现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参与康养联合体。持续提升认知障碍老人照护质量,深化失智老人医康养护一体化省级示范成效。加强未来社区康养场景建设,每个未来社区均建有康养联合体,并逐步向一般城乡社区拓展。(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十)做好老年健康支撑。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镇、村两级医疗机构老年人常见诊疗康复能力。推动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持续提高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5.6张。推进医疗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2023年,1家医共体建成安宁疗护病区;2024年,所有区医共体建有安宁疗护病区(病房)。2026-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显著增加。(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十一)开展老年教育行动。扩大老年人教育资源,让老年人的终身学习理念能够落实,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拓展老年教育基地,推进老年教育教学点与养老服务机构共建共享,促进老年人文化养老。2023年实现老年教育教学点镇(街)全覆盖,2024-2026年老年教育教学点覆盖80%、85%、95%以上村(社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十二)推动智慧养老建设发展。推动“鄞龄养老”智慧平台迭代升级,持续优化护理培训、老年助餐、上门服务、安全巡检等重点应用场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和智慧养老院建设。2023年,推进18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配置智能服务终端,2024-2026年分别配备20个、22个、24个,2024-2027年新建智慧养老院4个。(区民政局、区大数据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保障。依托区“一老一小”攻坚专班,进一步优化完善“老有康养”推进工作机制,多跨协同、高效集成打造“老有康养”标志性成果。

(二)强化项目支撑。以省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及重大项目设施为抓手,各镇(街)各部门要梳理各自领域重要指标、重要项目,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成果晾晒机制。

(三)强化督导考评。加强对“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结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研究,开展常态化调度督导,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度。

(四)强化氛围营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典型案例,营造开展“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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