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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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6- 02 17:4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现将《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 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2日 鄞州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进一步实施优生优育保障行动和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率先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根据省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和《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以提供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聚焦0-6岁目标人群和生育、养育环节,加强系统谋划,注重规划协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支撑,强化改革创新,推进数字赋能,构建优质、普惠、均衡、便捷的“幼有善育”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助力打造“鄞有善育”金名片,为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主要目标 ——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根据《浙江省母婴安全省份行动方案》,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位。 ——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区域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出生缺陷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推进“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儿童健康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推进儿童医疗服务资源合理布局、精准下沉,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立。 ——托育服务普惠便捷。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构建三级托育服务网络,城乡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基本形成。到2027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5个。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的全周期健康服务扎实推进,优质、均衡、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基本形成,儿童重点健康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数字应用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妇幼信息化建设,做好“鄞有善育”场景应用,在“浙有善育”平台基础上,深化托育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托育机构智慧监管,数字化便民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表 公共服务“七优享”“幼有善育”五年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全生育服务体系 1.优化母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优质、均衡、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以区妇幼保健所为核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大中型综合性医院为支撑,不断夯实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幼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以基层为重点,深入融合儿童保健与诊疗服务,构建“医防护”儿童健康保障网。到2027年至少创建6家“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基本服务政府买单政策,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和相关知识普及,强化婚前保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建立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救助等全周期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3.建设“母婴安全城区”。根据《浙江省母婴安全省份行动方案》和《宁波市母婴安全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面推进风险防范、危重救治、固本强基和数字赋能四大提升行动。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开展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评估,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1.完善托育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构建与人口结合和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口9个以上托位、每个托位不少于12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集中配置托育服务设施,常住人口3000人以下的一般按不少于36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托育设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 2.构建三级托育服务网络。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乡镇(街道)建设托育服务中心,统筹区域托育服务。社区建设托育服务驿站,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机构,鼓励发展家庭托育点。开展三级托育服务网络试点,探索建设形成同一运营主体、同一服务标准的托育服务区域共同体。(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 3.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贯彻落实《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实施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大幼托一体化推进力度,鼓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参与举办普惠托育服务,加大普惠托育机构政府支持力度,推广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每千人托位数、普惠托位占比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以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为依托,加强婴幼儿照护等相关专业建设。将托育服务人员纳入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法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制定系统培训计划,加强园长、保育员、保健员等从业人员岗前职后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职业技能竞赛并培训保育师不低于500人次,到2027年,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园区) 5.强化托育服务要素支撑。加大托育服务领域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通过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等措施,降低普惠性托育服务成本。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补助政策,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及普惠托育服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等予以补助。健全机构婴幼儿照护规范建设,严格执行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规范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税务局) 6.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加强托育服务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落实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评估以及安全保障等制度,加强托育机构运营过程监管,确保托育服务质量和婴幼儿安全。开展星级评价、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活动,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托育服务示范单位。成立托育服务协会,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加强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计生协) (三)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 1.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区级医疗机构和区妇幼保健所儿科诊疗与保健服务能力,带动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完善儿科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区级儿童医疗专科发展,引导儿科多发病、常见病在基层首诊和区域内就诊。推进儿童友好病区建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儿童友好病区。到2027年,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1.12名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行动。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做好家庭养育指导员的师资培训,指导基层儿保医生推广家庭养育照护技能,推动家庭养育指导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建立分级筛查、诊断、治疗体系,推进“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周期儿童健康服务。到2027年,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稳定在96%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 90 %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区计生协) 3.提升儿童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区级以上公立中医和区妇幼保健所设立中医儿科,开展儿童中医专科服务。建立儿童近视、肥胖及相关慢性病、心理脆弱、孤独症、脊柱侧弯、龋齿等儿童重点疾病的中西医防控机制。积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区妇幼保健所、100%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四)加快发展婴育数字服务 1.建设“甬有善育”集成应用。根据宁波市《“甬有善育”场景应用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场景应用。围绕婴幼儿生命全周期服务,数字赋能,打造孕育、生育、养育、托育、教育等线上线下一体衔接、多跨协同的婴育服务矩阵。到2027年,全面实现“甬有善育”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 2.推进“鄞领妇幼”信息化建设。在妇幼健康一体化平台基础上,通过互联网与物联网的深入融合,建设数字化妇幼全周期管理模式。到2027年纵向实现省、市、区、妇保所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数据无缝对接和流转,横向打通孕产妇婚检、孕前、孕中、产后就医与访视无纸化管理以及儿童从出院后一周到6岁的全周期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大数据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幼有善育”工作纳入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重要任务,加强对“幼有善育”领域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组建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幼有善育”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进度监测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由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进度,研究重大事项,部署重点工作。 (三)强化督查评估。建立“幼有善育”工作体系和清单化推进机制,推动将主要指标纳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健康鄞州建设等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对重点任务进展和指标完成情况开展动态监测、综合评估和绩效考核,并发挥数字化改革应用的支撑作用,跟踪评价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各级人员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示范引领,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为推进“幼有善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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