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6-17 11: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区碧海澜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4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区碧海澜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麦乐金属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4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麦乐金属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电焊工无证上岗作业、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宁银通风管道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7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宁银通风管道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等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电焊工无证上岗作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将2022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四.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润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8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润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五.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隆源再生资源回收站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9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隆源再生资源回收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员工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行为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六、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洪安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9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洪安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员工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行为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七、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鄞州赛兴广告标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3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鄞州赛兴广告标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员工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未如实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八、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区旺鑫工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1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区旺鑫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生产车间和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九、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云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2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云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十、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莫亚工艺品工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4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莫亚工艺品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