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又一批典型案例公布

发布日期:2023-06-16 11: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晨汐建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16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晨汐建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电焊工无证上岗作业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慈溪市安耐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16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慈溪市安耐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其在启发工业城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电焊工无证上岗作业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波太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16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波太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甲类化学品酒精存放在丙类仓库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四.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姜山大成热处理厂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17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姜山大成热处理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等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五.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盛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1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盛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六.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卓名机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2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卓名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七.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乾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0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乾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未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八.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五乡君君金属材料经营部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2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五乡君君金属材料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车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员工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未如实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九.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伟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3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伟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对生产车间和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电焊工无证上岗作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十.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市鄞州塘溪荣贵五金厂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4日,根据年(月)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鄞州塘溪荣贵五金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