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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69/2023-10914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5 10:28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鄞科[2023]6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要条件

1、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上年度技术开发费投入不低于50万。如为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设置情况及研发投入数以上年度区统计局科技年表为准。

企业技术开发费的归集范围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主要包括:①人员人工、②直接投入、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④设计费用、⑤装备调试费、⑥无形资产摊销、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⑧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不得超过技术开发费的10%。

2、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提供基本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配备有基本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相应的专用场地。

3、中心内部应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直接从事研发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6人。

4、研究开发水平在区内同行处于领先地位,近三年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有申请或授权知识产权。

5、已认定为区级以上研发中心的企业的关联企业,除产品及技术研发内容有本质区别,以及研发团队及研发设备、场地可明确区分外,不予受理。

二、申报基本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鄞州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tbrain.kjj.ningbo.gov.cn/yzprogram),点击“高新科项目”—“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系统;

2、区科技局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材料给予项目受理编号。

三、其他事项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区科技局联系方式:

高新科     邬和军   89295722

黄  波   89295715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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