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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4542192/2023-10908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3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南部商务区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站,局机关各科室(中心、队):

现将《2023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鄞州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紧围绕“遏重大、控较大、降总量”,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化自然灾害科学防控能力,突出应急救援处置实战实效,全面提升基层应急消防管理能力,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实现2023年全年安全,助力推动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再上新台阶,为鄞州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区域示范筑牢安全底座。

具体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3以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事故发生。

自然灾害方面: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确保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

一、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体系

(一)坚持依法依规治理

1.配合做好电镀安全环保基本规范编制工作(牵头科室:基础科;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制定共性检查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流程,督促各行业部门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标准,清晰重大隐患、问题判定标准。(牵头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各专委办联系科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开展《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全方位评估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工程推进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牵头科室:协调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强化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

4.实施专委会工作季度例会述职和定期晾晒机制,推动规范有效运行。(牵头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各专委办联系科室;完成时限:6月底前)

5.重新修订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在党委巡察所占比重,全面完成对重点部门和全部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三年全覆盖巡查。(牵头科室:协调科;完成时限:全年)

6.健全完善分级分层考核评价体系,统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持续优化考核指标、迭代考核方式,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加强工作动态评价督导,探索重点工作任务派发机制,完善工作动态晾晒通报机制,实现过程和结果并重的科学评价。(牵头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常态化实施提醒建议、督查督办、警示约谈等履职督责措施,强化推动责任落实。(牵头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各专委办联系科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分析梳理新兴行业领域,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协商协调仲裁办法,及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动态消除监管盲区。(牵头科室:协调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9.做好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推广应用,以信用为基础开展精准执法。(牵头科室:法规科,协助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深化推进安责险自治模式,确保实现73家高危行业企业安责险动态全覆盖,持续向一般工业企业扩面推广安责险,重点动员三场所三企业、涉及危化品使用企业等单位参保,提高安责险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科室:基础科,协助科室:危矿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1.加强和规范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配合市级提升服务机构等级。(牵头科室:基础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加大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实施属地服务机构全覆盖检查。(牵头科室:基础科;完成时限:10月底前)强化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全面落实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三必查”规定,推广应用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系统,常态化开展安评机构专项检查。(牵头科室:危矿科,协助科室:基础科、各执法中队;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健全完善公正执法体系

(一)明确监管执法边界

12.督促指导各地界定应急消防管理所承担的职责,研究梳理社区(村)应急消防管理职责清单,厘清乡镇(街道)与社区(村)的应急消防管理职能边界。(牵头科室:协调科;完成时限:9月底前)

13.深化村(社区)应急体系改革试点成果,强化社区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员和应急突击队三支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安全发展改革成果向基层、一线延伸,全面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牵头科室:协调科;完成时限:全年)

14.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托(赋权)行政执法机制,将行政处罚权等安全生产法定职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一级,推动全员执法检查。(牵头科室:协调科、法规科;完成时限:4月底前)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5.原则上重点企业每三个月检查不少于1次。(牵头科室:法规科,协助科室:基础科、危矿科;完成时限:全年)推动重点镇(街道)统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等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惩治的闭环机制(牵头科室:法规科,协助科室:协调科、基础科、危矿科;完成时限:9月底前)

16.持续加强行刑衔接力度,特别是加大危险作业罪查办力度,行刑衔接案件不少于2起,实现案件办理数量不断上升和案件覆盖领域不断扩大。(牵头科室:法规科、危矿科、基础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聚焦高风险企业、高风险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非事故处罚额占比不少于85%、检查处罚率不少于20%,实现全区事前行政处罚起数、行政处罚总额“双上升”。(牵头科室:法规科、危矿科、基础科、各执法中队;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强化监管执法指导

17.做好市级执法指导专员和技术检查员“1+1”下派衔接工作(牵头科室:协调科,协助科室:法规科;完成时限:3月底前)

18.落实区级应急管理局至少1名执法人员全日制下沉至重点镇(街道)。(牵头科室:协调科;完成时限:4月底前)

三、健全完善综合治理体系

(一)巩固提升“除险保安”长效机制

19.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联合会商机制。(牵头科室:办公室、协调科、应急指挥服务中心;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20.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果,强化源头准入,深入开展老旧装置、危险工艺、操作规程等专项整治,梳理化工医药等企业常见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警示清单、查改指引,开展危化企业无脚本演练辅导、观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自主管理能力。(牵头科室:危矿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1.组织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牵头科室:危矿科;完成时限:6月底前)。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现全区矿山企业区级执法检查全覆盖。对设计最终边坡高度100米以上露天矿山实施风险评定,推进在线位移监测系统建设及数据接入,分级实施安全风险管控(牵头科室:危矿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2.持续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安全整治,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和“钢8条”“铝7条”“粉6条”整治回头看。(牵头科室:基础科,协助科室:各执法中队;完成时限:6月底前)

23.深化使用危化品企业专项治理,持续推动涉危企业安全评价(评估),实施安全评价(评估)和隐患闭环整改“双清零”;开展电镀行业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切实提升电镀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牵头科室:基础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4.开展“一厂多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治。(牵头科室:基础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持续优化数智治理场景应用

25.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落实指挥大厅、监测预警、决策会商等功能空间布局,部署设备物联监控、综合布线、安全防范等智能化系统。(牵头科室:应急指挥服务中心,协助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6.持续优化升级“码上安全”,坚决整合需要重复录入的系统平台。(牵头科室:应急指挥服务中心,协助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健全完善应急指挥救援体系

(一)建立健全平战结合工作机制

27.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改造提升全区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指挥中心枢纽作用。(牵头科室:应急指挥服务中心,协助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全面实施应急指挥规范化建设

28.完成区级应急指挥场所规范化建设,时限值班值守专业,重点乡镇(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所在地)无人机、单兵、布控球配备率均达到100%。(牵头科室:应急指挥服务中心;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全面实施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

29.建立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区级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基本建成本行业、本领域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牵头科室:协调科、火防科、应急指挥服务中心;完成时限:12月底前)成时间:12月底前)

五、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一)提升防汛防台能力

30.修订《宁波市鄞州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优化区防指工作规则和应急工作组运行规则。(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6月底前)

31.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整治,聚焦“八张风险清单”,开发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数字化平台(微信小程序+PC端网页),形成我区风险数据库,制定出台“八张风险清单”分类分层分级研判制度,优化风险提示单、预警单、指令单“三张单”风险分级闭环机制,实现“识别提示、确认预警、指令管控、闭环反馈”全过程的风险分级闭环。(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6月底前)

32.持续推进防台防汛234治理行动、“梅花”防御应对复盘整改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科学防汛防台能力。(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全年)

33.制定《鄞州区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任务清单》,深入实施九大工程(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综合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全年)

(二)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

34.出台新形势下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意见(牵头科室:火防科;完成时限:8月底前)推动涉林镇(街道)开展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牵头科室:火防科;完成时限:3月底前)

35.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现状和对策研究,建立森林火险与重要气象因子历史数据库,构建监控监测网络,提升森林火险监测预警水平。(牵头科室:火防科;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三)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36.健全完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7.修订完善我区地震预案,强化地震应急准备,不断提升重点防范区应急保障水平。(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38.完成32个省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全区规范化率达95%以上,争取创建2个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11月底前)加强灾情管理,修订完善灾情统计报送工作规则,规范涉灾部门灾情会商机制。(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10月底前)加强灾情信息报送队伍建设,区、镇街灾害信息员年度培训率达100%,村社灾害信息员培训率达60%以上。(牵头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5月底前)

六、健全完善基层共建共治体系

(一)实施重点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39.成立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监督指导。(牵头科室:协调科;完成时限:3月底前)

40.推动各地配强基层应急管理力量,各重点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按标准配备行政事业编制、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牵头科室:协调科,协助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完成时限:6月底前)全面落实执法辅助人员配备标准。(牵头科室:协调科,协助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1月底前)统筹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森林火灾救援队。(牵头科室:协调科、应急指挥服务中心、火防科;完成时限:11月底前)

41.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基层应急保障,加强应急消防管理所办公设施建设,合理设置独立办公区、会商室、应急救援指挥室、办案询问室等办公用房。(牵头科室:协调科、各执法中队;完成时限:11月底前)按要求配备执法装备。(牵头科室:法规科;完成时限:6月底前)执法执勤或应急救援车辆。(牵头科室:协调科,协助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1月底前)

42.督促指导各地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各重点乡镇(街道)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控预测预警信息网络,推动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物联感知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的建设应用,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牵头科室:协调科、基础科、危矿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配合推进小微工业园区建设

43.配合经信部门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推动开展“低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牵头科室:基础科,协助科室:危矿科、各执法中队;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发挥社会基层治理力量作用

44.督促指导各地加强重点场所(领域)风险点的走访巡查,制定实施网格排查事项清单并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网格排查奖励机制。(牵头科室:协调科;完成时限:6月底前)

45.督促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创新推动“全员安全码”在300家重点企业中应用,常态化开展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一反三做好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牵头科室:基础科、危矿科;完成时限:9月底前)

46.持续深化产业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结合防汛防台“万人大培训”,在“百万员工大培训”中融入防灾减灾内容,完成10万人次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员工安全素养。(牵头科室:危矿科,协助科室:防灾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整治,扩大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的执法检查范围,封堵特种作业监管治理的盲区漏洞(牵头科室:危矿科;完成时限:全年)

七、健全完善应急队伍建设体系

(一)强化政治建设

47.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实施全覆盖轮训计划,邀请专家开展集中辅导讲座,选派干部参加集中轮训,组织收看精品课程,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牵头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4月底前)

(二)强化能力提升

48.组织实施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创新信息化、可视化、体验式培训新模式,重点开展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能力培训以及条线业务专项培训。(牵头科室:办公室、法规科、防灾科、危矿科;完成时限:全年)

49.开展大比武、大演练,组织全区镇(街道)执法人员技能比武竞赛,策划实施防汛防台、海洋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牵头科室:法规科、防灾科、各执法中队;完成时限:全年)

(三)强化队伍管理

50.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牵头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51.选树典型正向激励,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牵头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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