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监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6 16: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数字产业科)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精神,加快推动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建设和“1+1+N+X”改造模式推广,帮助企业降低改造工程过程的质量风险和进度风险,我局拟面向社会征集相关监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监理机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意愿参与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监理工作。

(二)充分了解“1+1+N+X”合同工程总包模式和数智化改造工作流程方案。

(三)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资质和从事相关项目监理工作的案例。

(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纳入失信名单。以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名义参与征集的,须事先取得母公司或上级机构的书面授权同意。

二、征集程序

(一)机构报名。有意愿参与的监理机构,可于2023年5月19日前向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监理机构征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另须提供电子版文件),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申请资格外,将在我局网站上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征集报名联系人:赵庆渝,联系电话:89296939;提交资料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207室。

(二)综合评审。机构报名结束后,由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根据监理机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服务案例进行综合评审,本次监理机构征集入选数量为1家。

三、其他要求

(一)列入《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监理机构名单》的监理机构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监理机构名单》仅作为服务资源提供给有意愿进行数字化改造的企业,不作为监理机构承接其他业务的依据或者不作为服务质量保证的依据。

附件: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监理机构征集申请表.doc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