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起诉离婚,宋大姐巧解中外夫妇心结
近日,宋大姐调解工作室受理了一起涉外诉讼离婚的诉前调解案件。原告Smith(化名)与被告梁某(化名)与2017年相识,2018年两人在鄞州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发现彼此的文化差异、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大相径庭,日复一日的争吵让彼此都很心累。语言不通、家庭裂痕不断、长期分居让Smith感到十分疲倦,他于是联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其代理离婚诉讼相关事宜。
案件详情:
接到该案诉前调解工作后,宋大姐与双方取得了联系,沟通后,宋大姐了解到了这对夫妇之间那个化不开的“心结”。据悉,Smith初到中国人生地不熟时,在最困顿的时刻认识了梁某。梁某对其十分关心并为其谋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步入婚姻后梁某依旧全心全意为家付出。随着生活的推移,夫妻之间难免产生矛盾,但自己的丈夫却多次拒绝沟通,在接连不断的冷暴力后居然提出离婚。委屈与恨意交杂,梁某咽不下心中的一口气,宁愿“绑”着彼此也不愿意离婚解脱。
宋大姐在了解情况后便抓住了让梁某对这段已经走到尽头的婚姻抓着不放两大关键。
第一招:热敷——情感付出到头一场空,心中怨气未消除。
在面对面与梁某的沟通中,宋大姐可以感受到这位中国女性身上的深情与认真。在沟通过程中,梁某多次情绪崩溃甚至提出了要和Smith消耗一生的说法。宋大姐采用“热敷法”进行情感宽慰,肯定梁某对家庭做的一切努力,认为梁某这位优秀的女性是完全可以收获幸福的,逐步引导她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持续惩罚自己。
第二招:冰镇——金钱埋没成本巨大,财产分配未理清。
本案中,宋大姐发现夫妻之间还有许多金钱问题尚未厘清,对此,宋大姐一改柔情,用严肃、客观的方式进行处理。在与法官、律师交流过后,宋大姐向当事人一一面谈。据悉,在恋爱期间,梁某就多次对Smith进行金钱上的帮助,Smith方认为这些金钱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宋大姐综合双方的经济实力以及消费状况,认为金钱数额也超过了恋爱的必要费用,部分金额也并非梁某的主动赠与。对此,宋大姐采取折中的方式,对于梁某无法认定的转账款项协商作赠与处理,对于为Smith看病、有聊天记录佐证的借款认定为借款,最终确定Smith共欠梁某八万元整期限内归还。最后,双方同意了调解协议的内容,调解取得圆满成功。
案例评析:
语言是门艺术,婚姻也是,有时婚姻会遇到比语言更难跨越的高山,宋大姐在调解过程中采取“冷热”交替法,真诚肯定当事人认真对待婚姻的态度也严肃地处理了尚有争议的财产问题,引导当事人学会好聚好散,走向新的人生。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