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办公室, 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3年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鄞州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七创争先·攀高进位”的工作要求,围绕有序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这条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现流动人口“八个有”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保障为重点,以“浙里新市民”为载体,积极推动流动人口工作向政策机制灵敏化、就业创业活跃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管理规范化和新老鄞州人融合化方向发展,切实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为我区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区域示范贡献流动人口力量。 一、坚持素质为本,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文化水平 (一)全面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先行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鄞州试点。深入落实《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新市民普法一件事”的系统应用推广,建立区级宣教培训导师库,完善宣教培训体系,围绕外来务工人员精准宣教,不断推进线下培育基地、体验中心(体验室)等宣教培训场所建设,开展全覆盖多形式宣教培育活动。9月份以后根据市部署,按照“分类培训、按需施教、多元参与、市县联动、注重实效”原则,全面实施开展全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教培训,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素养、安全素质和文明素养。(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积极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落实国家关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两为主”“两纳入”政策方针,深化完善“居住证+积分”入学制度。从2023年起,我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评工作统一纳入“浙里新市民”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社保缴存地全大市互认。按照积分排序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持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入学,做好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列入省民生实事工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坚持就业优先,不断推动流动人口充分就业 (三)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快实现全区“15分钟灵活就业圈”全覆盖,积极推动意外伤害保险-灵活保广覆盖,有力确保新市民更充分就业,更安心就业。强化新市民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者社保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岗位等政策扶持。牢牢守住“劳有所得”底线,擦亮“鄞州无欠薪”名片,全力护航亚运会,强化“管行业也要管欠薪”治理格局,推动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和储备情况排查,探索干部外派至相关行业的工作方式,凝聚工作合力,夯实欠薪纠纷源头治理基础。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施容缺受理,指派律师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指导,落实农民工维权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畅通成长成才通道。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各行业薪资增长引导机制和集体协商机制,促进待遇水平合理增长,鼓励用人单位优化设置技能绩效薪酬层级,强化带徒津贴、荣誉津贴等多种激励措施,提高产业工人和技能人才职业成长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新市民技能人才成长生态圈,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深化“技行鄞州”技能竞赛品牌,深度挖掘各类高技能人才,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0.9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坚持以人为重,不断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 (五)强化要素供给。落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租赁用地供应,支持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来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流动人口住房条件差、租金贵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多方筹集保障房源。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规模,引导多主体投资,盘活市场存量。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000套(间),用于解决无房流动人口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拓宽安居渠道。坚持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并举,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深入解决一线环卫工人住房困难,实现符合条件的无房环卫工人依申请应保尽保。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基层为要,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八)继续深化户籍制度和新型居住证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户口迁移政策,提升积分落户政策吸引力和群众知晓度,广泛吸引各类人才和劳动者来甬就业创业。深入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不断提高新型居住证覆盖率,推动流动人口持居住证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居住登记自主申报、办证网上受理、到期签注自动提醒等应用服务,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通过互联网渠道申报居住证的登记比例。(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工作。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为依据,根据省、市公安部门关于流动人口管理“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域响应、全民满意、全面提高的要求,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流动人口集中大排查工作,做到“逐户清理、逐人登记、严查严控、不留死角”,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现状、提升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登记信息准确率、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且均需达95%以上。(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持续推进流动人口规范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减少涉流动人口非正常死亡和侵财案件发生。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平安建设检查内容,对流动人口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实行平安建设挂牌整治。依托基层网格力量,采取“网格员+民警”等模式,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网格日常工作重点和考核激励指标,开展全区治安重大隐患专项网格拉练。对流动人口“同籍同业”“人口倒挂”“三灰”现象突出的区域,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改善重点地区的治安和环境秩序,为广大流动人口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区政法委、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坚持服务至上,不断保障流动人口权益 (十一)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心灵家园活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以打造新时代鄞州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心”名片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实践,重点服务一批流动人口用工较多的企业、服务一批居住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服务一批社会管理重点关注人群、培养一批流动人口心理服务人才,帮助流动人口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积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梳理面向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优质公共服务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公共资源承载能力和流动人口预期,做好基本公共服务的扩面提质,切实保障广大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办、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高质量提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推进新市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及时掌握辖区内流动孕产妇及儿童情况,定期开展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调查、考核和评价;推进宫颈癌综合防治试点工作,开展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和35-64岁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排查,做到应管尽管。加大卫生健康宣传倡导和健康知识普及,全面提升新市民卫生健康素养。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保险的覆盖面,推广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范围,有序推进“互联网+”医保支付全流程应用,实现新市民及家属共享本地医疗资源。到2023年末,新市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4%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在我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达96%以上,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90%以上,在管非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规律服药率达9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多渠道丰富文体生活。以提高群众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为宗旨,进一步提升“优质惠民”的文化供给。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站)的引领作用,发挥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全民艺术普及中的带动作用,联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组建全民艺术普及联盟,采取“你点单我买单”的方式,加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力度,年培训场次不少于4000场,受益群众不少于20万人次,提升流动人口文化艺术素养,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在内的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开展“王应麟读书节”、“世界读书日”等系列活动,培育流动人口的阅读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区的艺术普及综合参与率和居民综合阅读率。实施“文艺赋美”工程,充分发挥文艺志愿者作用,提升利用社区街头、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以常态化开展艺术展演和推广活动的形式,打造多点、高频、流动的城市艺术景观,让流动人口更好地共享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推进新老市民和谐共融。加强融合性社会组织建设,发挥融合性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调节阀”作用,促进新老鄞州人和睦共处。广泛发动流动人口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工会会员入会率。引导和鼓励有条件在鄞州稳定就业生活的新市民落户鄞州。全域推进“之江同心·石榴红”品牌培育,以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办公室、区民宗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六)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增强流入地与流出地沟通交流,协同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持续发挥流动党员核查纳管“百日攻坚”效能,常态化推进“查、纳、联、管、用”工作,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流动人口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坚持争先进位,不断健全流动人口工作体制机制 (十七)深化新居民“一件事”改革。持续迭代升级新居民“一件事”应用场景,推进我区“返乡服务一件事”和“亲青甬一件事”子场景应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新市民“一件事”集成改革,依托“浙里新市民”应用系统,加快“积分优享一件事”等相关场景应用推广,迭代升级系统功能,让更多政策举措直达快兑。(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团区委,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八)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区流动人口办公室、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力量配置,在流动人口上年末2万以上的16个镇街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有力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落细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新时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势变化和工作需求,对我区历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废止一批、修订一批、新出台一批政策文件。适度调整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改进考核评价机制,以考核引导镇(街道)、部门重视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督促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政策宣传,增强流动人口对政策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政策实效。(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九)加强流动人口信息数据收集和研判报告工作。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区委、区政府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送,注重对本地本单位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经验、创新举措总结提炼。定期对本地本单位涉及的流动人口数量、来源地、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居住情况、就业情况、参加社保、子女教育等数据进行研判分析,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在党委政府决策,维稳处突、治安防控、行政管理、服务基层等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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