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精神,加快推动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建设和“N+X”改造模式推广,我局拟面向社会征集相关改造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对象
征集改造服务机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意愿参与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建设的企业。
(二)具备为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整体方案所应具备的技术、资质、人员及管理能力,熟悉企业生产流程、设备特点和信息化改造需求。
(三)具有汽车零部件或相关行业数字化改造的丰富经验或成功案例。
(四)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备接入“1+1+N+X”汽车零部件相关平台或信息系统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条件,并预留接口。
(五)与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装备制造企业和知名软件服务公司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相应的网络和安全保障能力,具备导入资源、营造生态和服务创新能力。
(六)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独立注册的法人机构(若目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尚无独立注册法人机构,以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名义参与征集的,须取得母公司或上级机构的书面授权同意,并须承诺入围后在鄞州区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纳入失信名单。
二、征集程序
(一)机构报名。有意愿参与的服务机构,可于2023年4月28日前向我局提交《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服务机构征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另须提供电子版文件),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申请资格外,将在我局网站上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征集报名联系人:赵庆渝;联系电话:89296939;提交资料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207室。
(二)评审打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后,由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服务机构的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案例及资源整合和生态服务能力。专家评审时间及资料准备要求另行通知。在开展专家评审的同时,邀请有改造需求的汽车零部件中小企业为服务机构进行打分,打分结果作为确定服务机构候选名单的重要依据。
(四)公布名单。经专家评审符合征集条件的机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资源池》,综合行业规模、企业需求、资源整合等因素考虑,本次服务机构征集入选数量控制在2-3家范围内。
三、其他要求
(一)列入《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资源池》的服务机构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因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受到投诉,经查实后从服务机构资源池中除名。
(二)《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资源池》仅作为服务资源提供给有意愿进行数字化改造企业,不作为服务机构承接其他业务的依据或者服务质量保证的依据。
(三)服务机构征集具体事项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征集申请表.docx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