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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第22次、第23次、第24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 2023-03-31 16:5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2023年3月10日,陈兴立区长主持召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2023年3月16日,陈兴立区长主持召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

2023年3月31日上午,区长陈兴立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鄞州区关于在涉企行政执法中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等十项措施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研究部署近期区政府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代表一座城市的软实力和发展的竞争力。研究制定《鄞州区关于在涉企行政执法中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等十项措施的指导意见》,是适应行政执法领域推进精细化监管的现实需要,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将“首违不罚”“首违轻罚”作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有效手段,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最大程度发挥“首违不罚”“首违轻罚”制度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向生产力转化。

会议强调,要加强宣传,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送政策”,提高社会面知晓度,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振企业信心,助力企业发展。

要完善机制,强化执法培训指导,健全规范操作流程,稳慎落实好“首违不罚”、柔性执法、非现场监管等举措,切实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

要跟踪评估,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加强分析评估,适时动态调整,确保相关执法优化手段在现有基础上更加契合实际、更加科学有效,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要深化提升,持之以恒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果经验,提升制度执行的切实有效性,打造更多具有鄞州辨识度的营商环境标志性成果。

会议研究了区政府工作规则修订、2023年全区调查研究工作指导意见起草、“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起草等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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