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2023年度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告 | ||
发布时间: 2023-03-29 09:23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信息来源: | ||
|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流程,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编制程序规定》经局党组研究,本年度我局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如后续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按照要求进行公示。特此通告。 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 2023年3月29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