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最新专题>重大决策专题>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3-03-29 10:49 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 信息来源:

为更好地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予以对外公示。

附件: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鄞州区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编号

决策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1

鄞州区住建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物业保修金操作办法>的通知》

鄞州区住建局

区物管中心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17〕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22〕46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物业保修金交存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22〕102号)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3月完成文件起草;4月提交局党委审议和发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