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鄞州区用“绣花功夫”推动新时代垃圾治理全域示范工作方案
通过5年攻坚治理,2023年鄞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进入新阶段。为进一步深化垃圾治理,绣好垃圾分类“鄞州风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阶段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坚持“控量提质”这一核心,充分结合全区“以首善之区争当区域示范”建设和“无废城市”建设,聚焦新发力点,塑造新结合点,打好“源头减量、精准分类、设施规范、数字监管、宣传引导、执法检查”“绣花”组合拳,深化垃圾治理工作,提升分类“富民价值”,擦亮“一起分,鄞未来”品牌底色。
二、具体任务
(一)深化多元监管,扩大攻坚成果
1.巩固基础成效。各镇街、各行业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2023年全区投放精准率达到90%以上,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2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3%以上,入户宣传率达到100%,分类标识正确率达到100%。社区、农村、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商场、宾馆、酒店、窗口、医院、农贸市场等12类场所在6月底前完成“一栏二图三点四桶五机制”(五机制:定时定点、撤桶并点、桶边督导、入户宣传、考核监督)建设,做到标准先导、入户指导、桶边辅导、激励引导和考核督导。居住小区桶边督导按时到岗率保持90%以上,定时定点开展率100%。
2.强化日常检查。建立区、镇街(行业)、村社、小区四级闭环检查机制,每月至少开展自查一次,增强日常考核质效。检查内容上着重抓好薄弱环节提升工作,提高城乡结合部、重点镇街的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化“不分类不收运”机制,着力破解厨余垃圾“0”桶小区、其他垃圾量超标等问题,倒逼生活垃圾分类法定职责落实;以文创点位数据库为基础,提升社区、农村、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商场、宾馆、酒店、窗口、医院、农贸市场等行业的源头减量化、设施规范化、投放精准化程度。区分类办通过文创挂钩、月度通报等方式,探索问题督查线上派单体系及考核成绩应用体系,强化考核惩处力度。
3.高压源头减量。2023年确保完成全区生活垃圾零增长目标。实行各镇街生活垃圾总量定量管理,各镇街根据本地区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计划,主要包括源头减量、具体措施、时限要求等内容。区分类办每月监控,提前预警,超出部分按照“谁超出谁买单”原则,由各镇街自行承担处置费用。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从源头减少塑料袋使用量,重点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普遍推进菜篮子、布袋子。重点加强餐饮堂食、外卖领域一次性塑料餐具禁限管控。以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等为重点,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积极培育快递包装规模化循环应用模式,电商快递等行业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60%以上,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编织袋。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体局继续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2023年实现全区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品全覆盖。严格绿色办公、节约办公,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产品,全面实行纸张双面打印及“光瓶、光盘” 行动,严禁使用一次性杯具,建立公共机构资源回收利用长效机制,加强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分类收集和循环综合利用。2023年,60%以上公共机构建成“公共机构绿色食堂”示范点。(其他源头减量相关指标根据省市指标执行)
4.严格分类执法。加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落实力度,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管执联动案件流转体系,完善执法手段,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属地镇街、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要切实加强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按照年度任务指标(见附件)及执法事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高质量办理4250件垃圾分类案件。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增加案件办理类型,增强以案说法力度,以执法的刚性推进分类义务的履行。
(二)打造绿色颜值,焕发分类之美
1.持续推进设施规范“销号清零”。对新建新增小区及公共场所,镇街、行业主管部门要提早介入,按星级垃圾房标准,提早谋划投放点、归集点、清洗点及装修、大件、园林垃圾暂存点,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已建成小区及公共场所继续开展新一轮分类设施“销号清零”,形成问题清单,对标识错误、破损、脏污、损坏及实用性不达标的设施进行限时整改,定期对销号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垃圾桶(房)完好率达到98%,投放点、归集点环境整洁度95%。各镇街、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整改、改造经费保障。公共场所、经营区域进一步实施“撤桶并点”工作,落实精准管理措施
2.深化开展星级垃圾房(站、亭、点)评选工作。围绕设施高度规范、环境高度整洁、管理高度精细、优势高度凸显、居民高度满意等“五个高”要求,开展星级垃圾房创建,创建范围从归集点、投放点扩大至归集点、投放点、装修(大件)垃圾暂存点和全品类智能回收箱,力争实现2023年3星级居住小区垃圾房(站、亭、点、箱)覆盖率达90%,4星级以上5个。
3.专项开展归集点规范工作。重点加大小区及公共场所投放收集点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品质。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对小区外部归集点进行规范化整治,通过小车换大车、地面换地下等多种因地制宜的方式,将归集点设置于小区内部。对没有条件迁入小区内的点位,进行就地美化,并严格执行“半小时”制度,做好收集与运输的高效衔接,减少垃圾桶“留街”现象,坚决杜绝收运后残渣满地、污水横流现象。各镇街、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整改、改造经费保障。
(三)提升典范价值,呈现鄞州特色
1.打造垃圾分类风景线。以“一路一圈一公园”为打造重点,与道路、公园改造提升项目相结合,打造一条垃圾分类主题道路、一个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到2023年底,按照突出一个主题、深化一个理念、形成一个模式、展示一个场景的“四个一”标准,全区12类场所分别创建垃圾分类典范场所1处,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片区3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00个,巩固和强化已建成的典范场所、省高标示范,切实避免“被摘牌”,形成可学习、可复制的垃圾分类示范圈。
2.壮大典范样板引力波。以“绿色引力”为主题,区分类办牵头开展区级垃圾分类典范样板推广活动,将近些年的优秀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进一步发挥典范标杆的示范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在行业内进行典范经验总结推广,鼓励全行业向“典范看齐”,层层推进。
3.开展绿色低碳大宣传。坚持全民参与,开展“分类办、行业、社区、居民”四位一体的垃圾分类宣传共同体工程建设,各主体互通互联,探索日常宣传清单、特色志愿实践清单、特色研学清单,逐步构建持续推进、久久为功的分类宣传生态,实现入户宣传率100%,借助新型科技手段,制作推广一系列垃圾分类线上宣教活动,各镇街、行业积极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宣传的实效。推进志愿者服务率显著提高,要注重志愿力量培养,继续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党员包干提质等工作,并借助“桥头堡”“热心人”以及业主群内“活跃分子”等的力量,将其培养吸收为垃圾分类志愿者,确保每个小区、公共场所都有一支稳定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
4.推进“四大行动”齐示范。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建统领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心骨”作用,进一步优化“1+3+N”党群管理体系,继续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双亮双领双评”活动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工作的通知》(鄞组通〔2020〕28号)要求,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双管理”工作,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做好每季度评价,参与情况与党员锋领指数考评挂钩。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工作与妇女、青年、学生等群团组织的合作,探索低碳分类的“富民价值”,从而真正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源动力。
(四)强化数字赋能,助推提质增效
1.推进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依托市级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平台,引导各镇街加快推进居住小区垃圾投放点、归集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应用,通过智能抓拍分类不准、误时投放、乱扔垃圾等行为,实时监控取证,形成证据链,形成源头“智管”。
2.继续推进世行二期项目。按照市级要求,做好世行二期全品类智能回收箱的选址、安装工作,及早开展政策宣讲、问题答疑等群众性工作,做到预估矛盾、有效应对、顺利推进。确保及早完成智能回收箱落地任务。探索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可回收物分拣中心项目建设,加快落实分拣中心用地工作,区资规部门负责调整建设用地,属地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审批。
3.健全全域智慧收运体系。抓好生活垃圾收运、中转工作,居住小区、商业街区全部实现“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因地制宜配置小型压缩车辆对收运条件受限的场所开展作业,杜绝超时误时、混收混运等问题,严格执行“不分类不收运、不规范不收运”,倒逼源头精准分类。重点规范镇街和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加强中转站管理,严禁非生活垃圾混入。拓展智慧收运体系覆盖面,建立镇街端口,做到发现问题实时反馈、收运路线一键掌握、垃圾控量全数掌握,从而将监管触角落实到每一桶垃圾,形成归集点—中端收运—中转场所的闭环管理。
4.织密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进城乡回收站点建设,实现城乡回收网络全覆盖,在学校、商超、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提高投放便利性。对于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鼓励采用“线上预约+线下回收”、设置自动回收机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五)规范运行体系,实现协同治理
1.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应用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监管。2023年,建筑垃圾综智数字化监管率达到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做好我区处置场所点位更替规划,完善体系建设。全面梳理我区装修(大件)垃圾处置场所的现状与问题,按照《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做好硬件提升、问题整改。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装修大件垃圾处置能力和规范化程度。宁波市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尽快实现嵩江西路固废转运站有效运行。平稳推进鄞州区中心城区装潢垃圾循环处置中心(高塘桥)搬迁,加快替代点位(隆安采石场)建设进度,确保搬迁期间我区装修大件垃圾处置过渡有序。
2.建设非生活垃圾固废协同处置体系。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农村废弃物、河道垃圾等非生活垃圾固废协同处置体系建设,结合装修(大件)垃圾处置场所整体布局规划,各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着力破解非生活垃圾固废混入生活垃圾问题。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要做好转运站日常管理,严禁工业固废、河道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等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明确对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违规、混和收运一般工业固废等行为的违约责任,严禁跨区域收运、混收混运,严禁非法异地倾倒。要建立独立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明确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单位,制定联单制度,严禁一般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要利用卫星遥感、现场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手段加大对非正规固废堆放点位的排摸和整治。
附件: 1.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任务指标分解(镇街)
2.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行业)
3.党员干部垃圾分类评价表
4.党员垃圾分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