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区本级预算
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3-10 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军休服务、就业创业促进、双拥优抚、烈士褒扬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和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0961.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096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88.65万元,占97.53%;其它收入60.00万元,占0.54%;上年结转212.54万元,占1.93%。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0961.1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8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0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12.82万元、其他支出(类)60.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94.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11万元,项目支出10184.17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901.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88.65万元,上年结转212.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8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0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12.82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01.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6048.25万元减少5147.06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上级补助资金暂未全部下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84.97万元,占98.03%;卫生健康支出(类)103.40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类)112.82万元,占1.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6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9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55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888.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6.40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死亡抚恤存在不确定因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750.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60.03万元,下降50.3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暂未下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1055.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30.59万元,下降40.9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暂未下达。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419.8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12.94万元,下降48.04%,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暂未下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1321.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70.88万元,下降33.67%,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暂未下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23.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3.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该功能分类。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062.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86.36万元,增长84.48%,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项目调整至本功能分类列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746.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53.57万元,下降50.25%,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暂未下达。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460.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10.04万元,下降66.3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暂未下达。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5.0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8.94万元,下降94.02%,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暂未下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1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34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人数存在不确定性。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174.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4.83万元,下降12.47%,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市级资金减少区级预算。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845.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5.93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是企业军转干部人数及标准提高。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19.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6.46万元,下降61.04%,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暂未下达。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7.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0.98万元,下降13.12%,主要原因是22年增加结算21年工资及奖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2.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64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413.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2.73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部分项目。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16.8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2.99万元,下降13.20%,主要原因是22年增加结算21年工资及奖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410.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38.06万元,下降51.65%,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项目已结束,不安排预算。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6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4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2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76.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48万元,增长50.2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及上级补助安排本年预算。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2.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47万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客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77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5.7万元,减少8.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695.63万元,项目2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1.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2.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符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条件的“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13.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4.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人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5.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6.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17.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8.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9.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反映退休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0.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1.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2.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3.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4.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3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pdf

附件2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