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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69/2023-105466
组配分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鄞州区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3-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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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11:10 来源:区科技局

文件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编号 BYZD05-2023-0001
文件编号 鄞科〔2023〕6号
正文内容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

现将修改后的《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4日




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上级有关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是指在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独立或非独立的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载体。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是我区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平台,是我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

1、为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的传统工艺技术进行改造提升;对企业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2、开展人才交流和合作,为企业培训急需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3、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研发、设计、试验、测试等服务。

第四条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应结合本办法加强对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扶持和培育。

第五条  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宁波鄞州+企业简称+核心研发方向+技术研发中心”。

第六条  申报“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上年度技术开发费投入不低于50万。如为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设置情况及研发投入数以上年度区统计局科技年表为准。

企业技术开发费的归集范围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主要包括:①人员人工、②直接投入、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④设计费用、⑤装备调试费、⑥无形资产摊销、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⑧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不得超过技术开发费的10%。

(二)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提供基本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配备有基本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相应的专用场地。

(三)中心内部应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直接从事研发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6人。

(四)研究开发水平在区内同行处于领先地位,近三年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有申请或授权知识产权。

(五)已认定为区级以上研发中心的企业的关联企业,除产品及技术研发内容有本质区别,以及研发团队及研发设备、场地可明确区分外,不予受理。

第七条  中心认定程序:

(一)符合中心认定条件的,由企业登录鄞州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进行评估打分,综合评估合格的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第八条  对于条件较好、成绩突出的中心,次年推荐申报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第九条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运行期间存在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资格。

(一)依托企业主体消失或者主营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开展日常科技活动的;

(二)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三)依托企业已不具备认定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基本条件的。

第十条  原鄞州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纳入鄞州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无需重新申报。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鄞科〔2017〕76号《鄞州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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