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 |
发布日期: 2023-02-20 11: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字号:[ 大 中 小 ] |
2月15日上午,鄞州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第一次联席会议在鄞州区检察院召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缪亚波出席会议。区纪委区监委、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工商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12家联席会议单位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章建军主持。 会上,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聪聪通报了筹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相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鄞州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宁波市鄞州区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投诉监督工作细则》。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静儿表示,鄞州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正式运行,翻开了我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全新篇章。作为中心重要职能部门,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上级检察院关于服务企业的工作部署,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与区纪委监察机关、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通力协作,打通“堵点”、抓住“要点”、突破“难点”,为我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缪亚波表示,鄞州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成立是我区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又一创新举措。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中心成立为契机,乘势而上,奋勇争先,努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要深化认识、强化担当,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要突出重点、靶向施策,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三要凝聚共识、高效协同,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任务举措抓实、抓细、抓落地。 鄞州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介绍 成立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便捷的投诉举报系统、高效公正的办理反馈体系、权威有效的评价监督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投诉举报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主要职能 (一)受理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级机关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办理与营商环境有关的行政执法违规违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违法,党员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 (三)对涉营商环境的重大疑难复杂投诉事项,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集体商议协调解决; (四)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答复投诉情况开展督查、回访、测评,建议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并依法追责问责; (五)对市场主体投诉集中的重点领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 (六)对全区营商环境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七)提供投诉、受理、调解、反馈等相关服务,方便市场主体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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