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最新专题>鄞州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重要政策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2- 01 16: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79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606号)要求,现将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分配表.pdf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