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6059512/2023-114847 |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东胜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1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东胜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洪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12-14 14:15 信息来源: 东胜街道 信息来源: 东胜街道 |
各社区、各科室(队、所):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党工委研究,并报请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决定: 洪 安同志任正科长级党建综合专员(试用期一年); 应倩倩同志任正科长级发展服务专员(试用期一年),发展服务办副主任(兼); 宓伊沛同志任团工委书记(副科)(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洁颖同志正科长级发展服务专员,发展服务办副主任(兼),免职时间根据鄞政干〔2023〕4号文件从2023年7月27日起计算。 免去熊雁同志正科长级社区管理专员、文化站站长,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 洪安、应倩倩同志职务任命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党工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其原职务免职由原单位发文明确。 宓伊沛同志职务任命时间、熊雁同志职务免职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党工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东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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