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最新专题>重大决策专题>重大决策预公开>网络征集
索引号 002969704/2023-114792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网络征集)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生成日期 2023-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公开征求《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3 09:09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保护我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起草说明一并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邮箱:zgj@nbyz.gov.cn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