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鄞州区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场景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为加快鄞州区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现公开征集我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场景。
一、试点领域
金融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运营申报单位条件
申请授权运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
2.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5.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二)授权运营申报场景条件
1.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2.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3.应用场景应符合相关领域合法性、规范性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领域行政管理有关要求。
4.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18时止。
四、申报方式
所需申报资料按照《鄞州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鄞州区政府主楼429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鄞州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联系人:张璐琳,联系电话:0574-8929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