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以“三举措”持续推进水事领域水土保持执法规范
发布日期:2023-11-2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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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专业一中队
今年,我局不断加大对水事管理领域水土保持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执法联动、案件移交等方面体现了优秀的执法成效, 截至目前已对“生产建设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行为”等违法行为下处罚决定19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按照依法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专门地存放且为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根据该类案特点,我局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判潜在风险隐患,以“三举措”持续推进水事领域水土保持执法规范,一是提升执法协作效能。特别是在水事管理领域跨出了的执法协作的探索路径,在水利局移交该类案件后,我局认真梳理其中存在的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两局对于该类案件的行为性质、方量计算等重点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合力助推案件办理;二是加强类案办理示范。通过提炼做法和总结经验,促进水土保持案件的实体和程序“双规范”,我局今年涌现了一大批敢于、善于办理大案要案的中队,其中下应中队更是围绕辖区轨道交通项目工地办理水土保持案件13起,有力推进执法“系列篇章”;三是优化执法宣传教育。该类案件的办理不仅只是一次行政处罚,更是一次对加强水土保持、保护水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的重大宣教。我局以该类案件为切口,对生产项目工地在涉水领域中的违规排水、未经批准取水、在河道范围内从事禁止性等“易违事项”开展执法+宣教,做到依法行政、宣教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