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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51490/2023-11444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13:54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鄞农发〔2023〕198号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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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防治农业动植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宁波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甬防指发〔2023〕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甬农发〔2022〕103号)和《鄞州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鄞农发〔2023〕19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规模养殖主体实行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经相关实施主体申报,镇、区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现下达鄞州区2023年1-10月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资金72523.6元,资金明细详见附件。

  另,根据强制免疫动物疫苗委托第三方采购服务协议,杭州寅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帮我单位采购疫苗金额为29612元,按疫苗采购金额的12%支付其服务费用,需付3553.44元。

  以上两项共需拨付资金76077.04元。

  请各有关主体按照文件认真落实资金使用,继续做好“先打后补”有关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明细表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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