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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149/2023-11360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23-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组织鄞州区企业参加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4 10:19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姜山镇、邱隘镇、中河街道、潘火街道发服办,参展企业: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23〕 1347号)精神,由工信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以“绿色发展 数字赋能 融通创新 合作共赢”为主题的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23年11月9日至11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本届APEC技展会市经信局分配给我区10个摊位,经推荐,确定姜山镇、邱隘镇、中河街道和潘火街道选出5家工业互联网及产业服务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12日。

地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9号)。

二、参展费用

展位费为每个标准展位(3米×3米)3300元人民币,为鼓励参展企业积极性,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此项经费由区经信局承担;摊位外布展费和从宁波发出的展品往返运输费等由市经信局承担,非宁波发出的展品往返运输费和摊位内短驳装卸费、摊位内的布展费、展板设计费、参展代表团鄞州区成员相关费用、企业参展人员的住宿和往返交通费等由区经信局统一承担。

三、、日程安排

10月20日前       确定参展企业及展品、确定布展方案

11月1日       展品送到宁波宇达物流有限公司,统一发送到青岛

11月7-8日     布展,工作人员到青岛

11月9日-11日     展览

11月12日        撤展,展品和展具运回宁波

请参展企业按文件要求落实工作,联系人:王骏涛,电话:0574-89296931

2023年10月24日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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