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新增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3-10-17 1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 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 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9〕34号)精神,现将我局新增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信息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7418652、0574-87418650 。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鄞州区医疗机构新增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限制类)信息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