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经普办〔2023〕26号
关于开展鄞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
清查数据质量核查暨工作指导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经普办:
为提高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数据质量,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数据质量核查和工作指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实地抽查普查员上门调查情况、清查对象实际经营状况等,座谈交流当地清查工作开展和普查登记准备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周三)。由区经普办组织带队领导及业务人员组成2个核查组,采取实地核查和座谈调研方式进行。
三、核查对象
根据区级电话抽查情况,全区共选取4个镇(街道、园区),每个抽中镇(街道、园区)选取1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选取10家单位或个体户。主要选取电话调查回答既没有上门也没有电话调查的清查对象和电话调查没有打通的清查对象。
四、核查要求
在镇级经普办人员带领下按照单位清查登记的地址查找,无需普查员陪同上门,尽量避免外部干扰;无法判断上门单位是否与核查单位一致时需查阅营业执照。
五、核查内容
(一)镇级经普办关于数据质量方面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了解);
(二)询问普查员,如何开展清查工作?是否上门、是否电话调查等;发现坐登线索进一步核实。
(三)询问单位:(首选受访人,核实受访人身份)
1.是否知道经济普查?
2.普查员是否上门调查?(如是,确认下大致时间;如否,确认是否通过其他方式调查还是没有任何方式调查)
3.是否收到一封信?(如收到,请企业出示)
4.今年是否有经营?(没场所的请企业提供经营依据)
5.主要业务活动?
六、其它事项
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傅佳洁,联系电话:0574-83069958。
附件:鄞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质量抽查表
宁波市鄞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