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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3- 01- 03 16: 08 来源: 区住建局

    网站地址 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08487/index.html
    机构简称 鄞州区住建局
    机构地址 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联系方式 0574-89293333(工作时间)、0574-89293330(非工作时间)
    邮箱地址 zjj@nbyz.gov.cn
    传真 0574-89293344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 14:00-17:30)
    机构职能

    (一)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拟订住房建设计划、住房政策并贯彻实施。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城乡建设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七)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八)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九)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十)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推进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负责全区沙石市场管理、散装水泥管理以及有关建材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城市改造更新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实施城市公共空间和街区更新改造工作;实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历史建筑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和监理造价咨询业等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在建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已建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监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